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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对于提高规范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针对实践中少数检察机关不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现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详情]

  最高检:依法严格处置涉案财物 建立相互监督制约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既要规范自身办案活动,又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保障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依法、规范、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详情]

  最高检: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依法有序

  强化对涉案财物工作的内部监督,是检察机关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重要举措。《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监督到位、制约有力,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归纳来说,《规定》明确了三种对涉案财物工作的监督机制:一是侦查监督、公诉、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办案部门在诉讼活动中,依据自身诉讼职能进行的监督。二是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依据自身监察职能进行的监督。三是案件管理部门依据自身的业务管理职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的监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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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一一梳理发现的问题,不仅可以对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做到心中有数,也可使得下一步的整改要求更具针对性。

  宁夏:对涉案财物处置做到“心中有数”

  “共抽查案件126件,其中反贪案件75件,公诉案件51件,发现三个方面共15个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监察处、案管办、计财处组成督察组,对自治区18个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专项检查,并形成督察报告。[详情]

  江苏:涉案财物检查比以往更全面、更彻底

  江苏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启动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范围为:各级检察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对涉案财物采取司法措施、处置程序的情况,涉案财物入库入账、出库出账情况,涉案财物内部管理情况等。主要通过查阅涉案财物监管台账、核实唯一合规账户款项往来明细、清点涉案物品库存、查看保管场所、核查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手续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详情]

  内蒙古:不让涉案财物“脏”了手

  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内蒙古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抓整改、建机制、纠顽症。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即在其中。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处与案管办联合,采取查阅卷宗、账物核对、查看保管室等方式,深入盟市旗县检察机关督察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详情]

  河南西华:对涉案财物全面“体检”

  为加强对涉案财物严格规范管理,今年3月以来,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对2010年以来的27起已办结案件的涉案财物,从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是否与清单一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名或者盖章;是否及时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办理入库保管手续等12个方面进行“回头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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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郫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一起受贿案的涉案款物扣押情况。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司法机关公信力。检察机关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既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部署,也是对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

  黑龙江大庆红岗:“三点两面一线”机制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结合最高检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包括职务犯罪案件在内的刑事犯罪案件涉案扣押款物的规范化管理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进行彻底查摆。在加强涉案款物规范管理中,该院查摆出4个方面12个隐患点,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探索建立起了“三点两面一线”的监管机制。[详情]

  江苏启东:运用二维码确保涉案物品保管规范精准

  侦查机关(部门)移交的涉案物品,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均通过二维码功能逐案建立明细账,并对所有与涉案物品相关的案件名称,以及每件涉案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等信息,通过条形码打印机功能存储在不同的二维码信息中。同时,对贵重物品、大件物品和细小物品,均根据物品种类实行分袋、分件、分箱保管,每袋、每件、每箱均贴有不同的记录涉案物品信息的二维码。[详情]

  山东德州德城:创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监督平台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今年研发的集流程控制、查询统计、条码套打等功能于一体的公检法三机关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监督平台。进入平台页面后,公安机关所办刑事案件和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的案件罪名、犯罪嫌疑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和所扣押、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以及扣押的非涉案财物,由专门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并全部输入系统。该系统对输入的涉案物品,采用条形码技术,“一案一档”“一物一码”。只要轻轻一扫条形码,就能够清楚地看到物品的登记、入库、调用、归还、出库、处置情况,避免了案件移送期间发生财物丢失、更换、损坏等问题。[详情]

  浙江杭州萧山:“流转系统”线上实时记录特别“仓库”

  2013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在浙江省内率先出台了《物证管理办法》,专门设立了物证室,配备了物证专管员,并不断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严控程序,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形成了涉案财物管理的“萧山模式”。两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因管理不善导致涉案财物遗失、损坏事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因涉案财物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真正做到了涉案财物“随案移交、随案处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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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四川省检察院巡查员朱德川率省市两级巡查组一行来古蔺县检察院对涉案财物管理及执行禁令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

  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最高检对此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多个文件来保证这项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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