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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矩阵帮教”让失足孩子回归社会
时间:2018-01-28  作者:王永强 刘潮杰 夏国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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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王永强 刘潮杰 夏国超)“薛阿姨,是你帮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一定好好工作,绝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近日,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未检科长薛雪收到一个特殊的微信。发微信的女孩小微是该县某学校的招聘教师,曾因盗窃罪被淅川县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2016年10月26日,16岁的小微在某购物广场将一辆摩托车盗走。2017年3月9日,该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小微属于临时起意盗窃,其家庭情况特殊,母亲早逝,父亲再婚,她与外婆一起生活,长期缺少亲情和关爱。到案后,小微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谅解。同年5月7日,该院经过综合分析后,对小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间,该院为小微提供了融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为一体的帮教服务。在该院干警的帮助下,小微在某职业学校幼师班继续学习,之后顺利毕业。考验期满后,该院对她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她也顺利被某学校招聘为幼师。

  为帮助“问题少年”重新回归社会,该院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三个基地,为涉罪少年开展“矩阵帮教”。

  该院联合淅川县教体局共同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内设法治展厅、训诫室、心理疏导室等,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同时,对不予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训诫,同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此外,该院与南阳信息工程学校签订了《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协议》。学校为辍学的涉罪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并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同时,依托淅川县人力社会保障局,设立就业安置基地。该院与18家企业达成安置就业合作意向,为受训合格并有就业意愿的16岁以上涉罪未成年人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实行同工同酬。同时要求园区和企业对未成年人涉案信息保密。

  2016年以来,该院通过开展“矩阵帮教”,23名涉罪未成年人参加了基地技术培训,13名学员走上工作岗位成为“有志青年”。

  (原标题:“问题少年”变成“有志青年” 河南淅川:“矩阵帮教”让失足孩子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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