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华:“三重”常态化阻断腐败途径
时间:2018-01-16  作者:吕峰 屈琳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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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屈琳琳)“预防扶贫领域犯罪抓得早、做得好,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对检察院阻断腐败途径助脱贫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支持。”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凌国军到西华县检察院调研时这样说道。

  西华县检察院紧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末端上坚决依法打击,在源头上注重做好预防,在过程上突出强化治理,以“三重”为抓手,力求实现“三不”效果。

  重排查,让村官不敢腐。该院坚持把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服务扶贫攻坚工作的着力点,围绕涉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和重要人物,加大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从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着手摸排案件线索,全面收集全县近五年来村支书、村主任及其亲友的名单和身份信息,同已经审批的享受低保政策优惠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杜绝干部及亲属占用低保指标、冒领低保资金等腐败现象。该院还通过加强对相关扶贫政策的学习,全面掌握扶贫领域资金投入规模、各种项目和具体政策、审批程序、运作模式和具体流程,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重预防,让村官不想腐。为从源头上预防遏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该院主动与县扶贫办、财政、民政、水利、电业、教育、交通等扶贫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合力推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该院还在10个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每个行政村聘用一名检察联络员,重点发现坑农害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对行政村重大事项办理、扶贫资金使用、规章制度落实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重治理,让村官不能腐。该院拟定出《村干部及主要关系人申报扶贫资金核查办法》(下称《办法》),向县委作出专题报告。《办法》得到县委书记林鸿嘉同志的高度认可,给予批示肯定,县委常委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全县推行〈村干部及主要关系人申报扶贫资金核查办法〉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该院还会同县扶贫办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动态监测,梳理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并邀请市院适时介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挂牌督办。会同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定期对扶贫对象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乡镇和村委将所有涉农扶贫政策、资金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得到精准高效使用。

  该院以“三重”为抓手,阻断了贪占、挪用国家扶贫资金的途径,预防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了国家扶贫政策落实,为全县扶贫资金筑起了一道无形的“防火墙”,为脱贫攻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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