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74件
时间:2018-01-10  作者:  来源: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体:  

  2017年,陕西省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深化“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成果,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大力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

  认真审查办理针对生效行政裁判的申请监督案件。2017年,陕西检察机关共办理不服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88件,其中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抗诉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73件,终结审查3件。

  充分发挥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民行检察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开展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

  截至2017年11月底,陕西检察机关针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发出41件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3件;针对法院行政执行活动发出7件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3件。通过发挥各项监督职能,努力构建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完成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陕西检察机关已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7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61件,起诉82件,判决52件,判决案件均得到法院支持。

  通过办案共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82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 1714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6431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的资产和权益价值7.2亿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为切实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

  为切实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认真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陕西省检察院于2017年9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陕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活动。

  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互促互动解决问题的机制。

  截至目前,专项监督活动共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恢复被损国有林地290余亩,修复被损湿地面积60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5825吨。保护秦岭系列案例被最高检选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