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举措打造未检工作4.0版
时间:2018-01-10  作者:  来源: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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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检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起,全国13个省份一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试点工作。

  1月9日下午,浙江省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试点工作。本次试点工作旨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力争通过一年试点,建立一批专业化办案机制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工作模式、打造一批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培育一批涉未刑事执行与民行检察领军人才与团队,为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涉未刑事执行与民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提供浙江样板、贡献浙江智慧。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了从单一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到罪错未成年人与被害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综合保护的发展转变,经历了从单一使用刑事手段到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全方位保护的发展转变。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已成为衡量少年司法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指标,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手段落实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成为未检制度成熟定型的鲜明坐标,被认为是未检工作的4.0版。

  目前,浙江省检察院已印发试点方案,本次试点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七个方面:

  未成年犯管教所派驻监督

  探索由未检部门对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派驻监督,实现监督、维权、帮教一体化。

  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于依法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由未检部门做好跟踪帮教考察,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公安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

  对于看守所在押、服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由未检部门派员参与驻看守所检察部门的定期巡查、入所帮教、出所教育等活动。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

  探索参与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奖惩、解除宣告等活动进行监督,推动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矫正机制。

  监护侵害与缺失的监督

  结合刑事案件办理,对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或者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建议、督促、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和提起人身、精神损害赔偿,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安置和司法救助工作。

  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监督

  结合案件办理,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发现产品质量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探索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

  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

  未检部门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研究具体案件受案范围,探索开展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监护权、校园侵权等案件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原标题:浙江在全国率先部署统一试点工作,打造未检工作4.0版)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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