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长安:检察长出庭剑指“恶意欠薪”
时间:2017-12-31  作者:岳红革 闫亚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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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闫亚飞)检察长亲自办案已是硬任务,检察长选择一些有特点、有代表性的案件办理更有意义。日前,杨大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以公诉人的身份,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为群众送上了一份特别的普法维权“年礼”。

  被告人杨大余于2016年5月在西安市长安区承包了一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雇用了20余名农民工进行作业劳动。工程结束后,他以其他资金纠纷为由拖欠19名农民工共计25万余元一直未付,经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杨大余仍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该案经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移送区检察院后,检察长李文凯决定亲自审查起诉此案。

  庭审中,李文凯当庭揭示了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以此案为例,警示有关用工单位和主体,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长安区法院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对被告人杨大余单处罚金1万元,责令其立即支付19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判决现已顺利得到执行。

  (原标题:特别的“年礼” 西安长安:检察长出庭剑指“恶意欠薪”)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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