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要求两名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
时间:2017-12-26  作者:郭清君 雷阳阳 蒋长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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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雷阳阳 蒋长顺)“这片山上适不适合种植杉树?植被恢复得怎么样?有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这是近日湖北省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前往补植复绿现场实地勘察的场景。

  今年3月,胡某、谭某滥伐林木案移送至保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刘华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胡某、谭某两人滥伐林木的面积大,所伐林木生长周期长,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如果只是简单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确实合法合理,但是当犯罪嫌疑人刑罚执行完毕后,被滥伐的山林仍是一片荒芜,生态环境仍得不到修复。

  在考虑到此情形后,办案检察官立即督促胡某、谭某二人对被破坏的山林进行复植。这不仅让两名犯罪嫌疑人能够直观感知自己滥伐行为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巨大破坏,反思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更重要的是修复了被毁山林,保护了生态环境,让守护青山绿水更有实效。

  在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基本完成补植复绿后,保康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复植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他们与引路的当地村民进行沟通,对复植杉树的成活情况、生长情况、复植面积、复植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我们在办案中不仅仅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更希望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有实质性的改善和恢复。”该院副检察长谢德全说,对案件本身而言,犯罪嫌疑人的复植修复行为,对后续案件处理及量刑环节上都可以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原标题:跋山涉水只为守护一片绿 湖北保康:要求两名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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