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区:立足检察职能保护首都生态
时间:2017-12-25  作者:杨永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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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实地查看水库周边违建拆除工作进展。

  本报讯(记者杨永浩)不久前,因为在禁渔期内捕鱼,齐云和王林(均为化名)被水库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移送到司法机关。这是北京市首例批准逮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齐云和王林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在水源保护区(禁渔区)内捕捞水库鱼近30公斤,严重破坏水库渔业资源,影响水库生态环境和水质,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最终,两人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据密云联合执法保水总队一段时间的观察,水库“电捕鱼”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提前介入侦查抓住取证时机

  在全面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密云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和区域定位,首先将切入点放到了强化司法办案上,通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并在实践中通过承办人汇报、交叉询问、集体讨论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准确打击犯罪。同时,组织干警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接该区畜禽禁养、库滨带生态修复、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工程。对试图骗取财政资金,破坏部分区域畜禽禁养的犯罪案件,引导侦查机关精准规范搜集补充关键证据。

  据悉,在办理北京市首例批准逮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时,针对环境犯罪案件的证据有着极其特殊的时效性,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如果不及时提取、固定和收集,经过多环节移送后,可能丧失最佳取证时机的情况,检察机关突出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在案件查处当天,侦查监督部与审查逮捕部检察官及时赶赴办案机关。通过参加案件讨论、出席现场勘查、举行座谈交流等形式对侦查工作和办案要求进行整体上的把握,将审查逮捕工作关口前移。从主观故意认定、物证固定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引导侦查意见,促进全面、有效固定证据,提升案件质量,确保精确有力地打击犯罪。相比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效果更能起到严厉制裁威慑作用。许多行为人慑于刑罚而放弃“电捕鱼”企图。该案办理受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充分肯定。

  此外,专业化生态环境办案组也是该区生态检察工作的一个新探索。目前,密云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部以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和一名检察官为组员,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非法采矿案件。

  “定点+巡回”对接案件移送

  生态检察工作的高效开展,离不开检察机关与公安、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有效沟通。换言之,形成主体清晰、权责明确、举措到位、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尤为关键。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协同作战”,实现司法保障和服务首都生态涵养区建设效果的最大化,密云区检察院将目光放到了完善生态案件跟踪监督、畅通生态环境案件移送渠道、提升生态案件移送质量以及延伸生态检察监督触角四个方面。

  目前,检察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已见成效,实现了将涉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部门全部纳入“两法衔接”平台建设。

  该院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努力解决相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认识分歧,统一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同时,负责“两法衔接”工作的检察官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络员建立了24小时联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遇到问题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沟通解决。

  根据密云水库蓄水量快速增长的新形势,该院成立密云水库保水总队检察工作室,并以“定点+巡回”等方式对接水库相关环境犯罪案件,承担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等工作。

  密云区检察院在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过程中,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件。其中,通过集中开展水源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两个专项工作,摸排线索3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已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对于摸排的线索,该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集体把脉,生态环保领域专家也被“请进来”就专业性问题提供支持,仔细分析发案原因,确保诉前检察建议在堵漏建制方面发挥作用。

  目前,密云区检察院已经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恢复被改变用途的生态公益林地8771平方米,补种树木2600余株,恢复河道内被非法开采的沙石4000余立方米。按照中央“加强首都水资源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确保首都水安全”的指示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拆除密云水库范围内违法建筑6万余平方米。

  “检察联络圈”构建联络新格局

  据了解,为了推动检力下沉,及时发现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线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云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由审查逮捕部等业务部门党支部与库区7个镇结对联系,政治处等综合部门党支部与10个非库区镇结对联系,定期、定向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联络。建立起“检察联络圈”微信群,有效了解基层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诉求。

  此外,该院基于对危害环境违法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出的深度分析,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多份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

  今年以来,密云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8件12人,同比上升200%和300%;恢复被改变用途的生态公益林地8771平方米,补种树木2600余株,恢复河道内被非法开采的沙石4000余立方米……努力形成管护有制、打击有力、修复有径、预防有效的生态检察工作体系,为首都生态涵养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原标题:案子办完,禁渔期“电捕鱼”没了 北京密云:立足检察职能保护首都生态)

代表点评:

检察院成为保护环境公益的重要力量

北京市人大代表、密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段小龙

  随着生活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优美环境成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老百姓来说,美丽中国的最直接感受,就是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看到密云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机关定位,切实有效承担起“监督、审查、追诉”三大职责,成为保护首都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等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我特别高兴。

  检察工作有三个方面值得肯定:

  一是体现了新担当。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谁破坏环境谁就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二是展现了新作为。探索建立起一套协作配合、依法合规、简单高效的工作机制,助力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履职到位。三是在加强代表联络上取得新成效。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希望密云区检察院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上取得更大成绩。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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