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
时间:2017-12-18  作者:韦磊 王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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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视察江门市检察工作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王磊)广东省检察院各党组成员近日带队,集中走访了驻粤各级人大代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谋良策”。

  服务经济发展亮点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雅士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利钿表示,广东省检察机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态度和重大举措值得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台山市审计局副局长伍锦棠在座谈中指出,广东省检察机关紧跟中心工作,在保障经济安全,保障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肯定和评价的背后,是广东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对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不断探索与创新。广东省检察院先后推出多项举措,强化对非公经济、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广东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办案中,广东省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彰显司法温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今年1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多位代表对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表示肯定。

  广东省检察院还注重在司法办案中坚决惩治金融领域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严肃查办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官商勾结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犯罪。

  在为广东省检察机关点赞的同时,代表们建议检察机关今后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推出更多举措、探索更多经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进一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服务保障经济安全,把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守住绿水青山成效显

  2015年9月,广州市鳌头镇大石古社水塘被严重污染,5万多平方米的水塘被各种垃圾和各种废弃物填满,臭气熏天,相关部门督促后仍不见成效。2016年,广州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将水塘污染的两名责任人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两名污染者修复水塘水质并赔偿当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

  检察机关的诉讼意见被法院采纳,经过一段时间治理和恢复,如今的大石古水塘已经还清。据了解,截至目前,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发现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22件,办理诉前程序监督案件580件,挽回被损害的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2800多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近50万平方米,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近2万吨,督促整治污染企业286家,索赔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3000余万元。

  在解决环境资源领域的“老大难”问题上,广东省检察院也不断通过督促行政单位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难题。“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我们强调‘刑、民、行’三线追究法律责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介绍,检察机关要借助对侵权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全方位立体延伸案件的办理效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检察机关要守住家门口的绿水青山”,广东省人大代表、吴川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庞亚轩语重心长地说,“很多企业偷排偷放,虽然难治理,但检察机关还是要努力推进,建立定期汇报和曝光机制,减少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

  广东省人大代表、湛江天恒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秀琴建议“检察机关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相应的保障。企业自身治污成本太高,检察机关要给相关单位提供建议,保障企业绿色发展”。

  (原标题:“请您为改进检察工作谋良策” 广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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