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邑: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时间:2017-12-12  作者:傅鉴 赵田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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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傅鉴 通讯员赵田瑞)近日,四川省大邑县检察院与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联合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一是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线索双向移送的方式和期限;二是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证据固定工作;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同时检察机关依法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建立联络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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