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未检三信”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时间:2017-12-07  作者:孟红梅 张琳 周天虹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张琳 周天虹)“他目前在补习文化课的同时也在接受儒学文化知识的教育,情绪稳定了许多……”日前,河南省永城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读着这封由山东曲阜孔子文化学院薛某的妈妈发来的特殊信件,心里倍感欣慰。

  今年7月15日,刚刚过完16岁生日的薛某帮助朋友打架,将人打成轻伤,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在办案时了解到,薛某家境优渥,其父母因为工作繁忙,与薛某沟通较少,致其结交了一些不良青年。薛某被拘留后,其父母痛心不已,并且认为孩子犯罪导致其无法抬头做人。

  针对这种情况,未检部门给薛某父母精心制作了《给心痛家长的一封信》,信中从薛某的成长经历、交友心理以及青春期困惑等方面剖析其走向犯罪道路的诱因,建议父母尽可能抽出时间陪伴孩子,帮助孩子重拾信心。薛某父母深刻反思了以往的不足和过失,毅然关停利润丰厚的服装生意,带着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薛某去了山东曲阜孔子文化学院学习。

  据悉,自2016年12月以来,永城市检察院未检部门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叛逆、难以沟通;家长无所适从、丧失信心;案件的被害方及其家属情绪敌对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创新推行《给迷途孩子的一封信》《给伤痛被害人的一封信》《给心痛家长的一封信》“未检三信”,有效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未检部门共发出“未检三信”300余份,积极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整合,有效防止二次犯罪的发生,形成了检察机关、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被害方三方合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办案模式。“未检三信”办案机制还被商丘市检察院在全市未检部门予以推行适用。

[责任编辑: 王媛]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