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在台资企业设立社区矫正基地
时间:2017-11-14  作者:陈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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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陈筠)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在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设立了“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暨“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

  检察驿站和社区矫正基地设立在台资企业,由台湾同胞作保证人,协助司法机关对台湾籍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台资企业为台湾籍服刑人员提供社区矫正教育学习场所、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良好的技能培训以及居住场所,充分发挥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的特有优势,为台湾籍服刑人员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假释、保外就医等权利提供保障,促进台湾籍服刑人员顺利在矫正基地进行社区矫正。

  福建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台湾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是促进台湾籍服刑人员依法顺利改造的开放性平台,是保障台湾籍服刑人员权益的一项公益事业。

  据悉,为化解台籍罪犯难以有效平等适用法律的问题,2016年以来,泉州市检察院开始探索创建“台籍服刑人员检察驿站”,并着手实施“3+1”工程(“3”即在监狱内开展“放宽会见、主动帮教、司法互助”,“1”即筹建社区矫正基地),对在押台籍服刑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交流座谈,走访部分台资企业和社工组织,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泉州监狱制定《台湾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基地管理办法》,并与福建钜闽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建协议。

  (原标题:台籍服刑人员有“家”了 福建泉州:在台资企业设立社区矫正基地)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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