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检察机关搭建绿色通道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时间:2017-10-12  作者:肖俊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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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近日,河北、北京、天津三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齐聚河北省易县,举办京津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同发展推进会,会签合作协议,交流工作经验,共同为三地未成年人构筑法治保护网。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与合作关系。此次会签的《京津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下称《协议》)规定,京津冀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探索建立协调配合、异地联动的长效合作机制,逐步建立规范、便捷的双边、多边协作模式,在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犯罪预防等方面共同合作、资源共享;在案件办理、矫治观护、社会调查、心理辅导、被害人救助等11个方面探索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相互提供便利,提高未检工作质量与效率。

  《协议》规定,京津冀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需要在办案机关所在地以外的省市开展补充侦查工作的,可以申请当地检察机关协助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办案机关可以直接委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工作。京津冀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需要跨地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可以通过合作机制沟通协调,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合力。

    (原标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京津冀搭建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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