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利用微动画宣传反校园欺凌
时间:2017-10-09  作者:谢文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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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谢文英)上课铃声响起,3名高个男生在校园的角落里围住一名低年级学生正要挥拳。突然,披着红披风、身穿检察服的超人从天而降——9月26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着力打造的微动画《对校园欺凌说NO》首次与公众见面。这也是首都检察机关第一次以微动画形式宣传预防校园欺凌。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负责人金朝介绍说,这部时长2分钟的微动画取材于该院承办的真实案例,其中帅萌的超人形象和“检小丰”的名字都取自丰台区检察院检察官。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观看这部微动画后不住称好:“‘检小丰’的形象很阳光也很温暖,充满正义,能量强大,很容易被人记住。短短两分钟,告诉孩子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这种教育形式对未成年人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非常有意义。”

  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丰台区校园欺凌案件的数量相对多发。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间,丰台区检察院未检部共办理校内及校园周边涉嫌欺凌和暴力案件35件69人。其中,提起公诉并判处刑罚38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其他不起诉14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强迫卖淫等罪。

  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陈莎莎说:“在平时办案过程中我们感受到,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不仅要预防其犯罪,更要让他们学会自我保护。”为加强预防,该院运用多种形式着力加强法治宣传,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金朝介绍说,该院先后以微信H5、微信图文等形式设计了一系列自护宣传;借助“丰台检察”官方微信推出了《看〈疯狂动物城〉听朱迪讲青少年交通安全》的微信H5;《小明和他的小伙伴们——丰台未检六一自护版》的微信H5,则以“一段笑话一段诗”的形式宣传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该院还根据一起真实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自编自导自演了微电影《成长》,向公众讲述了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和承办案件的年轻检察官共同“成长”的故事。

  此外,该院还主动与丰台区委、区教委、区司法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等单位合作,形成了针对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教育工作合力,取得一定成效。

  就在2016年底,该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合作出版了《反校园欺凌手册》。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任主编。

  从1999年就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佟丽华曾多次应邀参与丰台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佟丽华说,近年来,丰台区检察院秉承“法律之光为青春引航”的工作理念,借助丰台区“以案释法”的活动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校园欺凌说NO”巡回宣讲活动,启发学生、家长、老师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逐步与北京教育学院等单位加强合作,通过培训法治老师、丰富课程内容等提升学校法治教育效果,将法治教育覆盖全区各个学校,扩展至全区广大学生,切实防范、遏制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原标题:北京丰台检察院利用微动画宣传反校园欺凌,代表称赞——“检小丰”很阳光也很温暖)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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