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罗庄:多举措开展惠农预防工作
时间:2017-09-26  作者:赵云昌 王建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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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赵云昌 王建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开展救灾、扶贫、救济、养老、医疗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这些款物,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傅庄街道居委会,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进村居举办法治课、召开廉政座谈会、预防调查,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形式,数措并举,多点发力,深入开展惠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前,已召开廉政座谈会9次,举办法治课7次,组织8个街镇站所工作人员、20多个村居基层组织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近2000人次接受了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组织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

  为确保预防效果,该院还深入街道、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基层组织人员、群众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了《深入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题预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法和途径,保障预防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同时,在派驻检察室设立专项活动服务站,在村居所在地成立联络室,选聘2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实现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和基层村居社会化预防对接,有效地延伸和扩大了预防覆盖面,保障了预防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了预防效果。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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