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检察建议促森林资源保护升级
时间:2017-09-23  作者:钱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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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钱聪)“近日,湖州市检察院向长兴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请一并贯彻落实。”浙江省湖州市林业局近日向该市林业部门发文,将湖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转发给各县区林业部门,并就进一步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出要求。

  湖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江某、汪某等人滥伐林木上诉案时,上诉人江某和汪某提出,政府未在涉案山林放置禁止伐木的警示标牌和标语,护林员对于周边的滥伐行为也未予及时发现和制止,两人据此试图为滥伐行为开脱。办案检察官经过全面细致的讯问和现场实地走访,牢牢固定各项证据。最终,案件维持原判,江某、汪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二年零六个月,各并处罚金5000元、4000元。

  滥伐林木者得到了法律惩罚,但检察官也对二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他们发现涉案村镇存在较为严重的滥伐山林以种植茶叶的不法现象,而当地林业部门有效的禁止性宣传确实不够,当地护林人员巡查监督不力,致使森林资源遭到破坏。

  于是,湖州市检察院向长兴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加强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并抄送湖州市林业局。检察建议引起了湖州市林业部门的高度重视,按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将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检察院。

  据悉,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突出对滥伐林木、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精准办理,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织密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法网。同时,向森林公安、林业管理、环保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共同保护绿水青山。

  (原标题:滥伐林木频发,警示监督要跟上 浙江湖州:检察建议促森林资源保护升级)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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