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司法体制改革亮点频出效果好
时间:2017-09-21  作者:邓治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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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1月29日海南省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琼海市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开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该院严把选任方式、民主推荐、党组集体推荐三个关口,从司改前的48名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中遴选出25名检察官。首批入额检察官占政法编制总数的33.3%,比中央确定的39%比例上限低了5.7个百分点。对6位年纪偏大主动放弃选任和其他未入额人员,解决行政职级、工资待遇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司改工作启动后,该院牢牢抓住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检察官办案权限,制定权力下放清单,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初步形成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办案组织。以入额检察官为核心,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科学划分检察官权限,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全省率先制定检察官办案核阅制实施细则,建立检察官办案核阅制度。四是整合内设机构,让包括班子成员在内的所有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全部到司法一线办案,同时强化司法责任追究意识,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

  今年2月和4月,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督导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议先后在海口召开。该院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保证队伍稳定。该院将最高检、省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系列配套措施制度文件发布检察内网,并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凝聚改革共识,统一具体做法。针对员额制改革后,部分检察辅助人员感到迷茫和焦虑的情况,积极通过解读政策、个别谈心等方式,向检察辅助人员讲明道理,切实稳定检察辅助人员队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该院严格按照管理运作要求,更新各办公室新的内设机构标识牌,刻制和启用内设机构新公章。根据省院的统一部署,将除三个派驻检察室外的内设机构整合为“六局一部”,科学合理配置部门负责人,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性。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完善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团队;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数量,要求所有入额检察官实现足额办案;建立完善司法档案,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检察官司法档案的受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于7月14日在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档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试运行该系统。

  此外,针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检察辅助人员严重配备不足等问题,该院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10名编外检察辅助人员充实到一线部门。

  三是坚持释放改革红利,激发队伍内生动力。该院制定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办法,合理设置每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等次、所占权重和奖金数额。同时,抓紧抓实入额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于今年4月底完成入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和晋升工作并上报省院,打通了入额检察官的晋升通道,有效激发了入额检察官的积极性。

  此外,该院积极建立健全个人绩效考核评分台账,要求各部门每个月开展绩效考核登记,每名干警根据岗位职责说明书和评分标准对当月的工作进行量化评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复核并汇总;每个季度按照每月的评分确定该季度的考核等次,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并报院党组讨论确定,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精细化管理,切实激发干警投入工作的积极性。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琼海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4件,办结554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64件,办结605件。检察官独立审查逮捕案件518件,独立审查起诉案件576件,占同期办结案件总数的93.97%。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平均用时5.83天,较改革前平均用时5.99天减少了2.67%。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无错捕、错诉,无捕后撤案、撤诉情况,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32件,与司改前77件相比减少了58.44%。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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