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四个盯住”引领惠民清风入民心
时间:2017-09-13  作者:黄玉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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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玉林

  2016年以来,我院加大惩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坚持“四个聚焦”,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开展涉农检察,让“惠民清风”深入民心,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盯住农民诉求表达难、实现难问题,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十百千万”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发现矛盾在基层,解决纠纷在一线。选择10个较为偏远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构筑排查、发现、化解基层矛盾的前沿阵地。在全县16个乡镇选聘100名检察工作联络员,协助收集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参与矛盾排查化解。

  盯住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集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明确查案目标,每年集中立查一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查纠一批侵害民生民利的问题、教育警醒一批农村基层干部。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低保、扶贫救灾、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和破坏农村选举等7个方面的职务犯罪作为查案重点,实行办案力量整合、统筹协作和奖励激励。

  盯住惠农政策执行缩水走样问题,创新预防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惠农项目备案制度,实施同步预防监督。商请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督促重点惠农项目实施单位及县财局,分别将相关项目申报和惠农资金到位情况报检察机关备案。建立资金运行跟踪监督制度,在惠农资金到县、到乡、到村过程中,对其拨付、流转、发放情况实施同步监督,及时纠正资金运行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保障惠农项目规范实施。督促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惠农政策实施条件、标准、范围等进行公告,督促涉及乡镇、村组对拟投放对象、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促进惠农项目阳光操作。

  盯住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缺位问题,实施专项检察监督。严查农村耕地破坏背后的职务犯罪。突出对违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建房、建粘土砖厂等问题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的查处,遏制乱占、滥用耕地情形。关注农村环境污染新动向,加强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等企业违法向农村转移情形的检察监督。组织对农村污染问题的专项治理。督促乡镇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排放污染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对全县42家养殖企业的排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36家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小微企业给予罚款、限期整改、责令关停等处罚。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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