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东港:“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显实效
时间:2017-09-13  作者:程振楠 郭树合 薛建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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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程振楠 郭树合 通讯员薛建萍)“有了这笔救助金,我就可以买一辆新的电动三轮车了,再也不用每天窝在床上了!”前不久,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的残疾人老厉,拿到该区检察院控申科干警送来的3000元司法救助金,一个劲地向干警表示感谢。

  东港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在办理一起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老厉的电动三轮车被盗。随即,干警将这一情况反馈给该院控申科。老厉自幼双腿残疾,没有成家,日常出行完全依赖电动三轮车。如今电动三轮车被盗,老厉只能整天躺在床上,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控申科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到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解了老厉的燃眉之急。

  这是东港区检察院推行“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的一个缩影。2016年以来,针对东港区人口密度大、城中村拆迁改造规模大、各类矛盾相对集中、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数量上升的趋势,东港区检察院探索试行了以“阳光接访、阳光化解、阳光救助”的“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

  “阳光接访”是指以信访接待室窗口接待为主,依托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举报电话、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检察信息化平台,拓展和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实现信访事项的及时有效解决。

  “阳光化解”是指对群众来信来访,采用依法受理分流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与司法救助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化解,同时,还利用远程视频进行接访,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阳光救助”是指将司法救助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化,除了在官方微信平台公布受理司法救助的条件外,还建立了内部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已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的案件,坚持每个案件都录入统一业务管理系统,接受案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实行一案一公开,通过省检察院网上检察为民服务平台及时录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原来我还打算坐车到城里的检察院反映村干部的问题,没想到在镇上的派驻检察室,通过视频就能向检察干警反映问题,还帮我分析了情况、解释了法律,我知道应该怎么办了。现在,我们老百姓向检察院反映问题真是越来越方便啦!”来访群众老费对记者说。

  据悉,自2016年实行“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491件530人次,均及时答复处置;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为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3.3万元。该院控告申诉科曾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信访接待室”“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共产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的推行保持了该院建院以来“零上访”的纪录。

  “东港区位于日照市中心地段,历年来信访压力都比较大,从去年我院探索实行‘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以来,虽然时间不长,但效果比较明显,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畅通了,我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了,信访案件办理的事后稳控工作效果更加明显了。”该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苏洪华说,今后将在“三阳光”控申工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控申信访工作科技化、检察服务网络化发展,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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