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华:22条规定“封死”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时间:2017-09-04  作者:孟红梅 张然 王自凤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张然 王自凤)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日前向县委提出“关于建立扶贫领域资金核查办法”的建议得到县委认可,县委为此召开专题研究会,在全县实行。该院将建议细化为22条规定,“封死”了该县扶贫领域资金的“跑冒滴漏”,杜绝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的现象。

  2016年,西华县检察院在对该院查办的涉及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办案回访调研时发现,涉农领域扶贫资金之所以会出现职务犯罪现象,主要是一些村干部采取“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不正当手段引起的。

  如何叫停这种不正常现象?自今年2月以来,该院结合所办案件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经过3个多月的调研,撰写出专门调研报告。随后,该院向西华县委呈报调研报告并建议实施《村干部及主要关系人申报扶贫资金核查办法》。此举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认可,经讨论决定在全县推行。

  据了解,《办法》共有22条,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申报主体及其关系人范围,二是完善申报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申报信息公开公示,四是强化事后监督制约,五是加大惩处力度。

  《办法》同时规定,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申报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村民小组聚居点进行不少于30天的张贴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每年对申报情况抽查1次,抽查行政村比例不少于申报总数的30%。监察部门、检察机关随机抽查或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整改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办法》实施一个多月,已有34人自觉退出了“扶贫资金”享受名额,17人因不符合相关申报政策被取消资格。

  (原标题:34人自觉退出扶贫名额 河南西华:22条规定“封死”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责任编辑: 刘淑娟]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