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构建生态环境预防工作新常态
时间:2017-08-22  作者:向晓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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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向晓玲)湖南省沅陵县检察院在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三举措”打造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常态,为干部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该院的三举措包括:一是抓好生态工程项目同步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全县提出的“一带三园五区五县”发展战略中生态建设部分,在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项目环评、退耕还林、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单位开展预防宣传活动,举办警示教育讲座,营造良好生态法治环境;二是建立保护生态环境领域预防机制,主动邀请相关单位召开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建立起查办和预防该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机制,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三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个案预防,结合近年来该院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撰写个案警示教育展板,采取“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座谈、一案一回访”工作流程,深入发案乡镇和单位开展立体预防。

  截至目前,该院共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撰写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报告7份,深入23个乡镇开展“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警示教育3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镇村干部达1500余人。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为当地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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