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昌:三部门联动促案件信息公开"快准全"
时间:2017-08-09  作者:周晶晶 潘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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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潘星)“您父亲被害的这件案子已经起诉到武昌区法院,具体起诉内容您可以查看‘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官林雨森在电话里告知被害人陈某的儿子小陈。

  “能看到案件内容,知道检察官的认定,知道案子起诉了,我就放心了。”小陈吃了定心丸。今年初,小陈父亲骑电动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重型货车撞倒致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被告人李某事后对小陈家给予了一定赔偿,但未取得他们的谅解,双方未达成和解,小陈急于了解案件进展和详细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武昌区检察院创制了“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反馈”的公开办法,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这种“三位一体”的公开方式即:案管部门在收到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或上诉状后,第一时间在文书上标注公开日期或“不公开案件”,提醒承办人;对逾期未公开的案件,则启动预警机制,由公诉部门内勤逐个通报。办案中,公诉部门联合案管部门每周定期排查,重点纠正“不公开”“乱公开”“公开不规范”等行为,并就上述问题列出表格,告知承办人。为做好公开文书的内容审查、技术处理和质量把关,案管部门还对办案干警进行案件信息公开培训,并适时通报新情况新要求。

  “案管、公诉、技术三部门联动开展此项工作,使我们的公开程序顺畅多了,工作做起来也得心应手,案件当事人的咨询电话也少了很多。”该院公诉检察官何秋珠感叹。

  工作合力的形成得益于院党组的重视。该院党组组织公诉、案管、技术三部门共同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最终就“三位一体”联动公开方式达成一致。公诉部门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纪律作风的暂行规定》,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纳入其中,明确不规范、不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的追责程序及惩处办法。

  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公开起诉书726份、不起诉决定书44份,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5%和45%。

  (原标题:“知道案子起诉了,我就放心了” 武汉武昌:三部门联动促案件信息公开“快准全”)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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