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民监督员工作动能持续增强
时间:2017-07-24  作者:高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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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督查规范司法“三项重点工作”。

人民监督员杨健健(左一)在宜城市看守所内查看监区。

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办案回访活动。

  “今天的搜查活动严格按照刑诉法进行,执法过程文明、规范,体现了检察官较高的职业素养,希望今后能更多参与这类活动,使监督常态化。”这是人民监督员陈伟对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的搜查活动实施现场监督时的一幕,这也是湖北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生动事例。

  自2014年9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331件,其中涉及改革后新增“四种情形”案件39件,居全国前列。多元化拓展、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引领“三化”并进,是该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引擎。

  多元化拓展克服监督线索获取难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为了破解监督线索获取难的问题,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知情权保障机制,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丰富的载体。

  据了解,湖北省检察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设计制作了《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书》,明确业务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事项和程序,保障符合监督范围的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同时,指导各级院及时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方便人民监督员查阅,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信访接待、公开听证、列席检察长会议等活动,有效拓展了接受监督途径。

  “这位大哥,您有什么事吗?我是咸宁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您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有什么意见可以跟我反映……”今年3月9日上午,人民监督员韩子明、石善谋到通山县检察院的受理接待中心参加“人民监督员接待日”活动,与控申部门干警一起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监督线索。

  “这个案件为什么没有查办下去?案卷中对不立案的理由说明还不充分,我们希望对这起案件启动监督程序。”近日,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16年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质量评查。人民监督监督员认真查看案卷材料,不时提出意见。

  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为检察工作“把脉挑刺”,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提高,深化改革以来,湖北省人民监督员或当事人主动提请启动监督的案件达437件,占监督案件总数的32.8%。

  规范化运行增强监督的刚性和质量

  缺少了规范和有序,监督的刚性和质量必然会打折扣。在主动规范方面,湖北省检察机关同样进行了积极尝试。

  2016年11月,湖北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院中率先制定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对案件监督流程、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配套文书进行了明确。同时,湖北省检察院还通过运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情况通报、科学考评等方式对各地组织监督的情况加强指导,切实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整个监督流程十分规范。评议前,检察机关向我们提交了拟撤销案件的书面报告及相应的卷宗材料。评议过程中,办案人员详细报告了拟撤案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诚恳、细致地回答了人民监督员有关案件程序、实体方面的问题。闭门评议时,人民监督员各抒己见,几番争论,最终形成共识。”2016年12月,人民监督员谢海清在参与省检察院组织监督的一起拟撤案案件后对检察机关规范监督程序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省院的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还通过绘制监督评议流程图、细化案件介绍提纲、签订保密承诺书等方式促进人民监督员敢于监督、规范监督。2016年,该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一起“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因程序规范、效果突出,入选全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工作实施监督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

  信息化引领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激发监督活力

  着眼于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湖北省检察机关运用“互联网+检务”的思维,持续创新人民监督员服务保障机制,为监督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

  “这个评议厅好‘高大上’啊,三方圆桌的设计,庄重大气,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监督员的尊重,多媒体展示案情,更直观、新颖、上档次。”今年2月14日,人民监督员杨健健在宜城市检察院新启用的人民监督员评议厅,听完承办检察官边播放PPT边汇报监督案件拟处理意见、理由和依据后深有感触。

  深化改革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以建设人民监督员评议厅为抓手,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了多媒体介绍案情、远程调取视听资料、动态查阅职务犯罪案件电子台账等信息化服务功能的集成,全方位地向人民监督员展示检察工作信息。目前,全省130个检察院中,已建成评议厅100个,通过深度应用评议厅功能,有力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不仅如此,该省检察机关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先后开通了“湖北检察手机报”、“湖北检察”微信服务平台、“人民监督员联络专网”等平台搭建起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交流桥梁,实现了线上收集意见建议,线下及时办理反馈。2014年9月至今,该省检察机关应用新媒体联络平台向人民监督员发送检察工作信息5000余条,收集并办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1000余件。

  据悉,湖北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将根据最高检部署深入探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方法、渠道和形式,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积蓄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原标题:多元化拓展 规范化运行 信息化引领 湖北:人民监督员工作动能持续增强)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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