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二分院:制定办法规范机关党组织生活
时间:2017-07-11  作者:李轩甫 刘洪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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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洪记)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制定了《二分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办法》,对机关党组织生活基本内容作出规定。办法明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或其他党务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同时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要主动回应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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