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检察官一线监督给办案加装安全阀
时间:2017-06-21  作者:张仁平 徐熹 吴幼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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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徐熹 吴幼清)浏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查阅“受案登记表”,调卷审查相关台账……在福建省福安市公安局赛岐派出所,检察官陈光杰每次看完派出所近期办案信息后,民警都乐于和他交流分析正在办理的案件。

  “其实一开始,民警对检察院介入刑事执法还不太乐意,认为这对他们来说是‘紧箍咒’,束缚了办案。”赛岐派出所所长陈锷坦承。但实践表明,检察官一线监督给办案加了一道“安全阀”,让派出所执法更加规范,办案质效提升了。从不太理解到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福安市检察院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的“正效益”逐年递增。

  2014年,福安市检察院选择案件量较大、社会治安问题较多的城北、城阳、赛岐、湾坞4个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并以这4个派出所为中心将全市25个派出所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均由专门检察官负责开展刑事执法监督。该院与福安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对监督主体、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措施、监督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驻派出所检察官每月入所办公一日、每季度开展质量通报一次、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一次。“三个一”是福安市检察院驻派出所“把脉”监督的工作方式,各派出所也确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驻派出所检察官点对点联系。同时,信息互通机制、提前介入机制、捕后案件跟踪机制、证据审查机制和专项监督机制等监督模式,在探索和互动中不断丰富完善。

  截至目前,该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共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29件;引导适用法律、参与定性分析25件,引导侦查取证46件;促成派出所刑事和解12件14人;纠正非法取证情形60多次。

  (原标题:检察官一线监督给办案加装安全阀 福建福安:加强侦查监督受到公安派出所欢迎)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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