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高新:人民监督员点赞公诉人当庭普法
时间:2017-06-19  作者:韩兵 何其伟 马宇翔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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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何其伟 马宇翔)“公诉人用语规范、严谨,特别是当庭的普法,是对‘谁执法谁普法’的最好落实,让我也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会议室内,刚刚参加完开庭听审的人民监督员刘铁丽说。近日,该院邀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在庭审中,人民监督员每人手里都持有一份区分法言法语是否正确、着装是否规范、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节等内容的表格。每名人民监督员在庭审之后分别对公诉人进行综合评价。

  “公诉人指控犯罪更加严谨,辩论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同时,对辩方也充分尊重。”来自《大庆晚报》的人民监督员孙亮深有感触地说。“参加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消除了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神秘感。我回到单位也要把这次听审的普法内容进行宣传。我为公诉人的当庭普法点个赞!”来自大庆市财政局的人民监督员韩冰说。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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