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过滤·跟踪·纠错”机制提升审查逮捕质效
时间:2017-06-14  作者:王海声 丰建平 王学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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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海声 通讯员丰建平 王学庆)“经过初步审查,我对于这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中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不再提请逮捕。”日前,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侦监科办案检察官小吴对记者介绍。

  “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我院创新推行捕前协商过滤、审查逮捕跟踪和‘错题’纠错三项机制,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了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质效”,该院检察长王廷祥告诉记者。

  捕前协商过滤机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羁押成本,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4月下旬,该院与该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会签了《关于建立捕前协商过滤机制的暂行办法》,规定了捕前协商的启动条件、适用范围、衔接渠道等。该机制实施以来,共对5起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与公安进行了捕前协商过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了公安机关认可。

  建立审查逮捕跟踪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按照“初步审查、引导取证、跟踪监督”三步工作法进行,确保了案件质量。初步审查指应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对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进行综合评判,对下一步侦查工作提出建议;引导取证指审查逮捕期间,边审查边引导取证,尤其对拟提请批捕但目前证据不足的案件,列明侦查提纲督导;跟踪监督指对逮捕或不捕案件,侦查监督部门要跟踪督促侦查机关进行证据补充,同时送达公诉部门进行督导。

  此外,该院自今年3月起建立“错题”集台账,汇总每月本科室在青岛市检察院侦监处通报中出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每周组织学习、逐案剖析,对其中容易或经常出现的错误或瑕疵问题,进行归类总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实效。

  (原标题:捕前过滤 跟踪督导 精准纠错 山东胶州:“过滤·跟踪·纠错”机制提升审查逮捕质效)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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