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为案件流程监控加装“安全阀”
时间:2017-06-07  作者:夏兴宇 孙淑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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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原阳县检察院紧紧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办理程序留痕“前中后”三个环节,确保流程痕迹监控到位,实现安全办案、规范办案,有效提升办案质量。

  首先,强化案件办理程序“留痕前”指引。一是建立指引制度。针对常见问题,征求业务部门意见,探索建立《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痕迹管理指引制度》。二是细化指引内容。针对侦监部门,细化通知辩护、权利义务告知、讯问、询问等12个节点,提醒注意事项41条;针对公诉部门,细化延期操作、退回补充侦查等19个节点,提醒注意事项53条。三是强化指引培训。实行分层次有重点培训方式,突出应用技能培训。

  其次,强化案件办理程序“留痕中”督导。一是及时提示。建立统一交流群,案管部门流程监控员在群内实时发布相关内容。二是全程督促。对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等重点案件,流程监控员自受理时即做好备案,全程跟踪提示重要办理节点。三是预警惩戒。建立月通报制度,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每月底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当月流程监控总体情况,梳理问题,警示案件承办人。

  第三,强化案件办理程序“留痕后”管控。一是及时纠查。指派两名专职流程监控员、一名兼职流程监控员对案件全程、实时、动态监督。二是整体巡查。组织流程监控员对案卡填录、涉案财物出入库等模块进行全程监控;对案件办理期限、文书制作审批等模块进行预警监督。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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