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获市人大常委会肯定
时间:2017-05-31  作者:杨永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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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永浩)近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作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该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该市检察机关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敬大力指出,北京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三方面改革的叠加聚合效应,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取得了干警思想和办案模式转换到位、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到位、新的内设机构组织体系和专业化建设到位等显著成效,实现了队伍平稳、办案平稳、监督主责主业更加凸显的预期目标。

  据悉,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四项改革,完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全面建立新的司法责任体系。创建检察官权限清单、履职清单、亲历清单、追责清单等“四个清单”;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常态化分类管理机制;高效及时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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