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东安:“冬梅姐姐”十九年不辍挽救失足少年
时间:2017-05-25  作者:崔东凯 张冲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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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崔东凯 张冲)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向全国两会报告工作时提出,要向5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学习。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位列其中。

  作为这个团队的负责人,付冬梅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她有一个专门记录涉罪未成年人详细信息的小本,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回访,每当听说他们当中有人考上大学或者成了家,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满足的眼泪。

  充分调研后不起诉16名学生

  4月11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在哈尔滨举行,牡丹江市东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付冬梅提前一天从牡丹江赶到哈尔滨,准备参加观摩学习。

  付冬梅告诉记者,牡丹江未检工作应该从1998年说起。那时,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把东安、西安、爱民、郊区4个城区的基层检察院未成年犯罪检察工作统一归属到东安区检察院负责,成立东安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组。当时的未检工作组只有一个人,按照时任检察长要求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开展工作。

  付冬梅说,牡丹江市未检工作第二次质的飞跃是2012年,当时的东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要求进一步加大未检工作力度,将公诉科科长付冬梅调至未检工作组,又新补充了两名精干检察官,这个以组为单位的机构进而升级为牡丹江市未检工作室,科级单位。

  自此“冬梅姐姐”团队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在牡丹江市和东安区两级检察院的部署下,探索创新出受、捕、诉、监、防、帮“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2年11月12日晚自习期间,牡丹江市一所学校上下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学校门前打起群架,当事人沈某和弟弟各拿起一把菜刀向围攻殴打的上届学生乱抡,最终导致3人轻伤,1人轻微伤。2013年6月案件移送起诉后,办案人经过审查发现,案件系由牡丹江市某校学生会主席与学生之间因管理存在的矛盾引发,涉案人数多达40余人,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16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

  随后,付冬梅深入到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学校、家庭、所在社区,开展社会调查。了解了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精神状态、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后态度、帮教条件等情况,填写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表》中,通过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悔罪表现和各方面意见,对不起诉后果进行风险评估预测,作为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3年7月,经东安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通过,依法对本案1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冬梅姐姐”团队建立了以办案检察官为主的帮教责任制度,为每名嫌疑人制订了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和详细的帮教计划,通过与牡丹江市某校沟通协调,为涉罪学生重返校园铺平了道路。

  抗诉“黑”少年抢劫案获改判

  13岁的李晓楠身材瘦小,看上去也就八九岁左右,深夜坐上出租车后座之前李晓楠从地上捡了一根冰棍杆,并用这根冰棍杆顶住司机的腰部,抢走100多元钱后逃跑。

  这个给付冬梅留下深刻印象的案件发生在2014年,李晓楠并不是化名,但也不是这个孩子的真名。“他是个非婚生孩子,所以并没有身份证。”付冬梅向记者介绍说,孩子在哈尔滨一个乡镇出生后不久父亲就远走他乡,因为始终无法上户口,孩子就一直“黑”着。

  2013年的一天,李晓楠独自一人从哈尔滨坐车到牡丹江找妈妈,身上总共带了100元钱,一半用来买火车票,另一半在火车上丢了。

  一时间的沮丧和无助让李晓楠觉得走投无路,打起了抢劫的念头。

  抢劫发生后1个小时,李晓楠便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报警的出租车司机知道自己被这名瘦小的13岁男孩用冰棍杆抢劫后哭笑不得。

  付冬梅告诉记者,李晓楠绝对不是一个坏孩子,只是因为家庭的变故让他变得十分内向。

  李晓楠接受询问时向付冬梅道出了心里的苦衷:“我当时丢了钱,又生气肚子又饿,如果有身份证,我可以找个饭店干点活,也能讨一碗面吃,但是我没有身份证。”

  按照李晓楠的犯罪事实,如果是成年人的话应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当时东安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晓楠有期徒刑1年半。案件给付冬梅留下深刻印象的另一个原因是“检察院抗诉了”,为的是最大程度挽救这个失足少年。

  付冬梅说:“未成年犯罪受年龄、青春期性格等特殊影响,得到及时的挽救,还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不加挽救,放任到监狱当中,受到环境的熏染,等到出狱时真的就再也无法挽救了。”

  付冬梅的抗诉最终得到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改判李晓楠缓刑。

  2015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对非婚生子女普查落户,付冬梅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给李晓楠打电话,当时李晓楠正在新疆跟着母亲开饭店,付冬梅嘱托他注意安全,抽时间回来把户口落上。这个曾经内向腼腆的男孩感激地说:“冬梅姐,谢谢你,我回去了想请你吃饭。”

  就是这么普通的一句话,从李晓楠的口中说出来,让付冬梅泪湿于睫,哽咽地发不出声。

  付冬梅告诉记者,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曾经挽救帮助的孩子打回访电话,听说他们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做起了买卖,有的参加了工作,就打心底替他们高兴。

  犯罪记录封存减少就业压力

  苹果手机竟然是校园身份的象征,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在孩子当中比较普遍,所以未成年人盗窃同学手机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但是比起暴力型犯罪来说,大多数学生盗窃类犯罪基本可以通过返赃后批评教育收获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牡丹江市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每年平均35件左右,根据付冬梅的调研,目前东北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性质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与南方发达省份相比,还很少有未成年人涉毒类犯罪以及校园欺凌。

  2012年,东安区检察院与牡丹江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预防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制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督导制、通报制、谏职制三项制度,强化校园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三制工程”实行以来,东安区检察院未检科8次与市教育局联合到12所中学进行专项督导,6次与市教育局联合发文,通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和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12年年底,针对第五中学发生两起重大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东安区检察院未检科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向市教育局提出给第五中学有关负责人处分的谏职意见,市教育局纳谏后,对3名负有责任的校方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2015年,针对牡丹江市某高级中学在校生近3年来刑事犯罪案件频发,东安区检察院未检科召开沟通督导会,通报了该校在校生近3年来参与的刑事案件,进一步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规范管理,预防和杜绝在校生犯罪的发生。

  为排除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障碍和阻力,“冬梅姐姐”团队对涉罪学生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档案单独存放,实现专人管理,不接受任何组织、单位、个人包括律师查询,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机会。“冬梅姐姐”团队主动联合学校、社区、企业、民政、劳动部门等社会各方力量,合力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安置就业等问题。

  牡丹江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告诉记者,19年来,“冬梅姐姐”团队一直以挽救帮教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为目标,设计了“冬梅姐姐”卡通形象,运用“维权东安”微博和“东安检察”微信公众号解答网友提出的法律问题。可以说学校、社区、未成年人的家里,都留下了“冬梅姐姐”团队的身影,从1998年起,这个未检团队共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660余人。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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