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案件监督评议活动获好评
时间:2017-05-15  作者:王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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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王馨)近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了人民监督案件评议会,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情,出示了主要证据,并说明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他挪用的经费是用在了办公方面还是个人生活方面?”“相对不起诉的数额标准是什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索贿的行为?”……在听取了案情汇报后,三名人民监督员针对案件细节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询问,案件承办人一一解答。

  随后,在工作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回避的情况下,人民监督员从案件事实、主要证据、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检察院拟作决定、案件的社会反映六个方面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表决。案件监督评议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监督评议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好评。人民监督员、长春华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岩峰说:“在监督评议案件中,可以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检察机关加大群众参与案件监督评议的力度,让群众了解案件审理的程序及相关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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