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推动出台“两法衔接”工作细则
时间:2017-04-27  作者:李立峰 彭章林 邓拓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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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彭章林 邓拓澜)针对“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案件定性认识不一等问题,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联合区政府法制办,研究起草“两法衔接”工作细则,推动江北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该工作细则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案件移送条件、证据材料移送标准,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监督方式,建立了对存在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案件的反向移送机制,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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