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6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1596件2367人
时间:2017-04-27  作者:韦磊 张立 王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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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络的普及,广东检察机关受理的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呈现出网络化、精细化、专业化等特征,侵权对象也逐渐蔓延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严重危及民生民利。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1049件1973人,起诉1596件2367人,大要案、典型案件众多。

  侵犯商标权犯罪占绝对多数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交易平台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化特征日益突出。”广东省检察院侦监一处负责人介绍,据统计,2016年该省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的1390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有184件涉及网络犯罪,同比有较大提升。这些犯罪案件中,有的先通过网络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再将产品通过网络销售,有的利用互联网络作为制假售假的重要渠道,有的通过网络寻找合作者互相提供上下游环节产品,手法隐秘、影响面广,打击难度大。

  据该负责人介绍,侵犯商标权犯罪历来占知识产权犯罪的绝对多数。2016年,该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商标侵权犯罪嫌疑人1928人,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总人数的97.7%。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来看,知识产权类犯罪的侵权对象前三位依然是皮具、烟酒和化妆品。近年来,涉商标侵权对象逐渐向食用油、纯净水、轮胎、汽车配件等日常生活用品蔓延,给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侵犯商业秘密案几乎都是内部员工作案

  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部分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内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在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中,几乎都是内部员工作案,企业虽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在日常管理中监督防范机制不健全,一旦商业秘密被侵犯,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切实保护好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企业合法权益,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普法宣传、免费讲座、主动走访、设立联络室、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完善在保密、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最大程度防止其知识产权受到侵犯。

  2016年,广东省检察院还专门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5条意见”,将保护非公企业知识产权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汕头市澄海区检察院在澄海玩具协会设立该省首个派驻行业协会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搭建保护非公企业知识产权的快捷通道,为非公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两法衔接”实现网上办理

  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东莞市工商管理局办理的陈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行政案已达刑事追诉标准,遂向该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监督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该案被立案、起诉并得到有罪判决。

  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两法衔接”省级成员单位由25家扩充至42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纳入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作为全国8个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省份之一,广东省检察机关打造了案件移送、跟踪监控、预警提示、监督管理、案件查询、统计分析、执法动态、法规查询等8项主要功能,初步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2016年,共有24402件案件数据录入平台,其中包括839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针对知识产权犯罪专业性强的特点,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成立专门知识产权办案机构、健全完善分类办理、案件繁简分流、捕诉衔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办案机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同时,着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严厉打击发生在广东省自贸区内的侵权假冒犯罪,主动为自贸区内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促进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化特征突出 广东:2016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1596件2367人)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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