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级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
时间:2017-03-29  作者:王元鹏 李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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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王元鹏 记者李波)3月23日,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组织3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对安顺市检察院提请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监督评议中,安顺市检察院向人民监督员提交了拟处理意见决定书及有关材料,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情和当事人、辩护人意见,说明了拟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回答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人民监督员按照程序,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

  据悉,2011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先后选任了人民监督员448名,组织监督案件598件。同时,全省各级检察院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2200多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和各类调研、座谈、公开听证等活动,在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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