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杨广权)2月24日,广东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要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将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接下来将在全省选任省、市检察院两级人民监督员共10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