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洲:人民监督员见证不捕听证
时间:2017-01-02  作者:朱俊娟 郑聿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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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朱俊娟 郑聿鹏)2016年12月26日下午,张某故意伤害案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举行。在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主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亲属、基层组织代表、2名人民监督员一同参与了此次公开听证会。

  冬天的寒风夹带着小雨在天空中飘着,参加听证的各方代表都准时来到了人民监督员评议厅,在该案主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参加听证的各方代表听取了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的介绍,张某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今天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张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从张某的一贯现实表现来看,相信他回归社会后能改过自新,不对社会造成危害,我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不作逮捕。”听证会上,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拟作不批准逮捕的意见。人民监督员程建森说:“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形式非常好。检察机关心怀群众,积极化解矛盾,以公开促公正,认真听取当事双方和群众意见,我要为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点赞!”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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