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意见》保障食药安全
时间:2016-12-04  作者:张立 韦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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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韦磊)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和省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食药监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惩治和预防食品药品领域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根据《意见》,双方将成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检察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具体跟进、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相关决议、部署,全面有效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意见》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查处渎职侵权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有关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等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省检察院,并附证据材料和有关意见或建议等;省检察院在查办食品药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发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漏洞,可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检察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认真研究,督促整改,强化预防。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董兆玲告诉记者,201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包括处级以上干部11人,其中医药监管环节8人,食品监督环节5人,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18人,切实发挥了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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