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案管机器人”即将上岗
时间:2016-11-26  作者:卢志坚 蔡玉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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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蔡玉婷)一个月后,当你走进江苏省检察院案管中心查阅卷宗,你会突然发现负责接待你的不止有检察官,竟然……还有“机器人”!没错,这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幻想,而是即将发生在身边的现实。今年12月20日起,“案管机器人”将坐镇江苏省检察院案管中心,负责案件的全程动态监管。“案管机器人”在使出“洪荒之力”后,将会为检察工作带来怎样的惊喜与变化?

  今年9月,江苏省检察机关着手以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为基础,确认各项模块功能和指标规则,设计研发出这款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的“案管机器人”。

  铁面无私、兢兢业业,是“案管机器人”坚守不变的工作准则。系统通过识别案件办理的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自动对比并适时对办案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办案活动出错提示等。此外,系统也将所有诉讼程序中涉及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的规定以触发点的形式设置进来,并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时,将会自动提醒和监督承办检察官履行相关职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检察工作的“大管家”,“案管机器人”在案件流转到公安、法院后也不放松警惕。系统通过单设诉讼监督模块,依托刑事案件的唯一案号和录入时的提案程序,将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对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督和对刑罚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监督“串联”,在系统中形成案件办理的完整链条,使案件从侦查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直到最后的监狱执行,都全程留痕、有迹可循。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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