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秀峰区:对自侦案件展开全面评查
时间:2016-09-06  作者:邓铁军 郑赫南 劳义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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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郑赫南 通讯员劳义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组建“啄木鸟行动队”,对自侦部门办理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以有效提升自侦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该院通过邀请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中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和律师、人民监督员共同组成自侦案件评查“啄木鸟行动队”,专门负责对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从案件线索来源、立案受理、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审结情况等环节进行质量评查。

  同时,该院还专门制定《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明确评查的范围为该院各检察环节已办结的各类案件。评查重点为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使用和制作、风险评估等进行全面审查评议,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纠正。对评查案件情况进行依次打分,最终将案件各部门分值进行加和,根据案件得分情况评出优秀案件。同时,要求自侦部门针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间和内容,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改正。

  “自侦案件的办理情况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业务水平和形象,组建行动队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就是要及时查找问题。只有敢于对自己‘唱黑脸’,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笑脸。”该院负责人说。

  (原标题:案件评查有了“啄木鸟” 桂林秀峰:对自侦案件展开全面评查)

[责任编辑: 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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