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县:采取四项措施监督精准扶贫
时间:2016-07-01  作者:贾阳 高传伟 刘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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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贾阳/高传伟/通讯员刘瑜)6月28日,记者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采访了解到,在扶贫开发过程中,新县检察院积极进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探索,采取四项措施监督精准扶贫,取得良好成效。

  新县位于河南省南端豫鄂交界处,目前有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23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艰巨。新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向记者介绍,该院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监督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实施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到位、扶贫工作人员教育警示到位,成效显著。

  据悉,为监督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推动有关部门推行“一户九表”,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扶贫项目是否实施到位也是监督的重点,该院对照脱贫标准,对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民生项目开展预防调查,防止项目被挤占、调整,促进了村组道路实现硬化、饮用水安全、中低产田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

  扶贫资金是否被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是检察机关监督预防的重要内容,新县检察院定期对扶贫资金的发放、登记、使用情况进行逐一细致的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改正。选取到户增收、特色种植养殖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梳理,对扶贫资金管理的使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此外,还充分发挥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大别山红廉文化园、民间艺术团杨摆柳——法廉大戏台等廉政教育载体的教育作用,对该县的扶贫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

  “我们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到人,下一步,我们将集中力量查办扶贫领域案件,为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清除各项障碍和梗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晰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陈军说。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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