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倾力挽救失足少年带来共振效应
时间:2016-06-01  作者:张仁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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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张仁平)近日,应福建省检察院邀请,21名来自企业、学校及村居的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该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代表们深入帮教基地、走进未检科、听取工作介绍,对未检工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和更深入的了解,也引发了要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力的共振效应。

  在福清市检察院与信华食品有限公司共建的阳光就业帮教基地,代表们获悉,从2013年底至今,基地已接收23名不予批捕的涉罪未成年人。在这里,他们学习劳动,接受个性化帮教。南安市水头新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起人张美玉和沙县马岩生态园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松青两位女代表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我们的企业也有场所,我们愿意帮助孩子们。”

  在福建省检察院举行的座谈中,一组数据让代表们深感震撼:2013年以来,福建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362人,不捕率从15.1%上升到27.3%,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88人。各级检察院因地制宜,创建了316个帮教基地,529人经帮教重新就业或重返校园、考上大学。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环卫所路段班长谢智波、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党支部书记苏振家等人大代表纷纷为此呼吁,让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进来,通过政府购买提供服务或给政策资金支持。

  “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检工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表示,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为孩子们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原标题:孩子“跌倒”众人扶 福建:倾力挽救失足少年带来共振效应)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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