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做新形势下合格党员
时间:2016-06-01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李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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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其其格 范德银/通讯员李尚)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支部以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形式,组织“两学一做”集体学习。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学习并交流发言。

  马永胜认真聆听党课和党员干部代表的心得体会,积极与大家互动交流,会议氛围严肃认真、坦诚热烈。马永胜与办公室全体党员交流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他说,这次中央在学习教育活动中鲜明地提出了新形势下合格党员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四讲四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特别是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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