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运用抽样评估成果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
时间:2016-05-26  作者:张仁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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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张仁平)9个月过去了,问题整改情况怎样?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过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的福建4个基层院,5月23日在福州接受评估组成员的再一次“检阅”。主动把评估组人员请回来,对整改情况“回头看”,福建省检察院抓基层整改问题的态度,就这么较真。

  去年7月至8月,最高检评估组对福建省闽侯县、厦门市湖里区、石狮市和永安市4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全面“体检”。评估组前脚刚走,4个院接着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干警大会,对评估组查找出的问题,逐条对照,列出整改清单,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4个院以抽样评估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工作。闽侯县检察院为提升案管效能,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报告一评查制度。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狠抓办案质量,在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法律监督十佳案件评选中独占三席。石狮市检察院深挖立案监督线索,4个月监督公安立案5件10人。永安市检察院加强立案、批捕、起诉等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防止不规范司法行为反弹。

  抽样评估4个院,其他基层院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问题?福建省检察院基层工作处对评估中查找的问题,再梳理、归纳、分类,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的办法,由业务和管理部门条线“认领”问题,自上而下督促推进问题解决。

  以运用新媒体宣传检察职能为例,评估组发现基层院在这方面有“短板”,为此,福建省检察院宣传处全面发力,建立三级院新媒体矩阵,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第9个“两微一端”全覆盖的省份。

  据介绍,福建省检察院从2011年起就以抽样评估为抓手,发挥省院主导、设区市院主抓作用,引领基层全面整改突出问题。2015年,各设区市检察院对所辖基层院逐一评估后,省院再抽样“复检”,用评估整改成果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前不久,该省6个单位荣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17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

  (原标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全面发力 福建运用抽样评估成果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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