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检察专递送达法律文书
时间:2016-05-22  作者:邓铁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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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邓铁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广西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以检察专递方式送达有关检察法律文书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检察专递方式送达有关检察法律文书工作。

  检察专递法律文书的范围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规定的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寄递的检察法律文书,主要包括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法律文书。检察专递送达与检察院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和邮政速递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提高审判效率、解决“送达难”问题的重要意义,指定部门及专人负责做好本地区检察专递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业务衔接等工作。邮政速递公司对检察专递邮件实行专项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并设立售后客服,负责检察专递邮件及回执的跟踪查询、质量审核和投诉处理,做到“门到门、桌到桌”,以确保法律文书及时和安全送达。同时,检邮双方要通过定期召开服务质量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检察专递服务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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