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依法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时间:2016-05-10  作者:程振楠 卢金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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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程振楠/卢金增)山东省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严肃查办贪污、挪用涉老补贴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犯罪,突出惩治以老年人为主要犯罪对象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切实形成对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的法律震慑效应;针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建立完善快速办理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办理老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在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老年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意见》还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浓厚氛围。对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的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检察决定,通过检察宣告等方式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疑惑。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和推进,提高思想认识,有效整合资源,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提升老年人维权工作水平,切实把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原标题:山东出台意见依法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办案加普法 呵护“夕阳红”)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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