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推进出庭工作精细化管理
时间:2016-05-08  作者:其其格 王洪皞 田鸿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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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其其格/通讯员王洪皞 田鸿雁)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出庭公诉的孙某等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由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和元宝山区三级检察院有关领导、公诉部门负责人组成专业的出庭评议考核小组,对检察员出庭情况进行全方位考评,并由在赤峰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评议。

  庭审结束后,评议考核组成员根据庭审实际,结合评议标准,从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出庭意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对检察员出庭情况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评议考核。参加观摩评议出庭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员出庭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从检察员的出庭礼仪、语言规范程度、法庭应变能力等各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今年是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提出“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第一年,该院公诉二处及时制定检察人员出庭评议方案,拟于今年11月底前,对全处办案人员出庭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以期实现对出庭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出庭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精英队伍、强化出庭效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此次出庭评议考核活动是自治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实现出庭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出庭工作精细化,将出庭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向出庭检察员传导压力,提高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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