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十一条”让企业家有司法获得感
时间:2016-05-08  作者:范跃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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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范跃红)“省检察院出台的21条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精准护航非公企业的良苦用心,让我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能让民营企业家有更多司法获得感……”近日,浙江省检察院与该省工商联联合召开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和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南存辉与8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就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进行座谈交流。

  目前,浙江民营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0%,贡献了该省60%的税收、70%的GDP,提供了90%的就业机会。为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精神的具体措施,浙江省检察院经过认真调研,于日前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在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时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这是《意见》最大的亮点。”汪瀚说。在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检察机关应当把是否严重影响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标准进行评估并作出应对处理。同时,《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切实改进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方式方法。传唤、拘传涉嫌犯罪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骨干或者依法实施搜查时,要把握好时机和场所,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

  座谈会上,与会企业家对这一精准护航浙江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带着检察机关法治温度的21条意见纷纷“点赞”。汪瀚表示,浙江省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与浙江省工商联建立投诉监督、日常联络、信息交流反馈等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助力非公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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