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被评为“文明行业”
时间:2016-02-01  作者:赵安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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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赵安金)1月30日,在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云南检察机关全系统被表彰为“文明行业”,盐津县检察院检察官唐仲远、贡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江德华被授予“云南省道德模范”称号。据悉,该省150个检察院中已创建“文明单位”146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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