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同区:四项举措促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
时间:2015-03-26  作者:韩兵 何其伟 赵丽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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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何其伟 赵丽丽)“通过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严密严格的制度规范、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不想碰底线,不敢越红线,不能闯高压线……”近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检察长阮之华在谈到如何规范司法行为时这样说。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同区检察院党组一方面对照上级机关提出的共性问题加强对自身的排查;另一方面结合基层检察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用教育导正司法理念、用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用案件评查提升司法质效、用广泛监督打造阳光检察等4项举措使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

  通过不间断的思想政治教育,督促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该院建立了“庭审观摩”“检察课堂”“岗位实践”等多种学习载体,让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干警工作和生活之中。

  用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该院根据工作实际,通过设置检务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方式随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确保来访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搭建和维护,将该院的检察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信息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向公众公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为提高司法质效,避免错案,该院广泛开展案件评查,以案管中心为主体,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各业务科室抽调5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案件评查员。目前,该院已开展3次案件评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提出了12条整改意见,案件整体质量得到提升。

  通过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该院积极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其他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听证会、意见箱、检察长接待日、微博、微信等途径,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公安机关、法院和律师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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