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检察院“电子卷宗”服务律师执业
时间:2014-11-24  作者:宋勇毅 江辉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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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检察院在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电子卷宗数据库”,以电子数据方便律师执业,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和人性化。

  今年年初,该院正式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所有公安机关及该院移送的执法卷宗扫描入档,制成电子卷宗数据库,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技术科协同负责保管、调用和保密工作。办案律师在提出阅卷或者办理其他业务申请后,案件管理办公室经报公诉部门许可,便可直接调取电子卷宗供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或者拍照。

  “电子卷宗有效防止了部分律师有意或者无意污损、毁坏卷宗的情况,保证了执法档案的安全、整洁,且律师阅卷全程在检务公开大厅进行,公诉部门不再派员在场,既节约了人力资源,又为律师提供了更自由的时间和空间。”该院办公室主任牛现文说。

  同时,为保障辩护律师充分参与诉讼活动,该院除接受书面律师意见外,还将律师意见扫描制成电子数据,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预警功能,提示办案人全面审查证据,客观对待律师意见,为保证律师意见“在场”提供了“双保险”。

  据悉,该院还开通了多种预约渠道,执业律师拟阅卷或者办理其他业务的,直接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方式预约,该院即会安排好相应时间,提供全方位服务。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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